监事会办公室职能职责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11 15:02 【字体: 小   中   大

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各位监事及省社有关部门的经常联系,沟通情况,了解并反映各位监事对供销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按监事会要求,负责起草监事会的有关文件,负责有关会议的筹备工作。 

三、负责组织监事会的调查研究,了解并反映理事会对全省代表大会决议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对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经济、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向理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和国家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社情民意联系点工作,总结和交流监事会工作情况,及时向总社监事会报送工作信息。

六、负责接待下属市县供销社对监事会的来信来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会同有关部门牵头开展省社内审机构相关工作。 

八、负责省社年度重点工作督查

九、负责监事会的日常行政事务和管理工作。

十、承办省社党委和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事会办公室: 0898-65201218 



主办单位: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承办单位:海南省供销社合作联社办公室 网站地图

琼ICP备11001363号-2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19 琼公网安备:46000002000009号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65201692

提供信息或意见和建议。请惠赐E-mail至690490833@qq.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