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组织人事)职能职责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11 15:01 【字体: 小   中   大

主要职责

一、协助省社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安排省社领导活动,负责省社机关值班工作。

二、负责省社机关工作制度建设及监督执行。

三、 负责省社机关会议活动管理和省社党委会议、理事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承办省社党委、理事会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省社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定要求,落实省社对人事工作的部署和决定。
  六、按照分类、分级的人事管理原则,协助省委组织部考察和管理省管干部、后备干部。
  七、负责省社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的资格审查及有关换届、选举工作。

八、负责省社机关干部的考核、任免、交流、奖惩和处科两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省社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调配工作;负责人事统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省社安置复转军人、接收调配大中专毕业生和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省社机关工作人员和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退休工作。
  九、负责省社直属企事业单位和主管社团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任用、奖惩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省社直属企事业单位和主管社团的人事业务工作。
  十、负责省社人才战略的制定、组织和实施,开展系统人事业务工作交流,推动省社和系统干部双向挂职锻炼。
  十一、制定省社机关干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主管社团领导班子的培训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省社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负责省社干部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省社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申报和人员编制的核定工作。
  十三、编制省社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工资计划和统计报表;负责省社机关人员的工资管理及福利费的管理与使用;指导省社直属企事业单位、主管社团的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合作经济理论和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协调省社重要调研活动,承担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合作经济理论研究工作。

  十五、负责省社机关公文运转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省社、办公室文件、电报等稿件审核工作,负责省社机关的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省社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和主管社团的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工作。

  十六、负责省社新闻宣传、社务信息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和新闻发布,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社务信息工作。

  十七、负责省社机关并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和主管社团的应急、信访、保卫工作。

十八、负责省社机关行政接待、安全保卫、小区管理、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九、负责对省社门户网站的管理。

二十、负责统筹省供销系统消费扶贫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市县推进全省消费扶贫工作负责消费扶贫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二十一承担省社党委和主任办公会、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对口联系总社办公厅、人事部、台湾事务办公室;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办公厅相关部门;省委、省政府政策研究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相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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