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2019年消费扶贫数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5-17 15:53 【字体: 小   中   大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驻琼各单位:
    自2018年10月10日启动消费扶贫行动以来,全省各市县区、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琼脱贫指〔2018〕26号)精神,积极响应《消费有情 爱心无价 海南消费扶贫爱心行动倡议书》,组织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消费扶贫,线下购买扶贫产品、登录海南爱心扶贫网注册线上购买贫困户产品,消费扶贫行动有力助推2018年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精神,及时掌握全省各级各部门2019年消费扶贫的整体进展情况,根据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领导要求,现就定期报送2019年消费扶贫数据通知如下:
    一、数据统计口径
    消费扶贫数据分为扶贫产品销售数据和消费数据,根据不同消费平台,进一步划分为线上销售数据、线下销售数据以及线上消费数据、线下消费数据。
(一)扶贫产品销售数据
1.线上销售数据主要是指扶贫产品在海南爱心扶贫网、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线上销售的数据,包括:销售金额、受益贫困户数、网上注册人数、扶贫产品种类数、扶贫产品销售量等数据统计。通过其它电商渠道销售扶贫产品的数据也可上报,作为线上消费扶贫工作成效的参考。
2.线下销售数据是指扶贫产品在各市县区线下平台销售的数据,包括各市县区组织线下爱心扶贫大集市销售,在商超、旅游景点、电商体验店、农贸市场等平台设立扶贫产品专区专柜销售,各定点扶贫单位在本市县区组织的线下集中采购销售,省供销社、南海网在本市县区组织线下爱心扶贫大集市、社区扶贫直销等线下活动的销售额、受益贫困户数、集市场次等数据。
(二)扶贫产品消费数据
1.线上消费数据主要是指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市县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民营企业等以单位名义或干部职工个人名义在海南爱心扶贫网、中国社会扶贫网等线上平台购买扶贫产品的数据,包括:参与消费扶贫单位个数,集体消费金额、个人消费金额等数据。
2.线下消费数据是指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市县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民营企业等以单位名义或干部职工个人名义线下购买扶贫产品的数据,包括:参与消费扶贫单位个数,集体消费金额、个人消费金额等数据。
二、数据统计分工
(一)扶贫产品线上销售数据和消费数据统计
南海网负责统计扶贫产品的线上销售数据以及省直机关、市县区直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线上消费数据,相关数据直接从海南爱心扶贫网、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上提取汇总,报送省消费扶贫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联系人:韦丽珠,电话:65203212、13976592525,邮箱:807461096@qq.com。)
各市县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负责统计本辖区内通过其它电商渠道销售扶贫产品的数据,报送省消费扶贫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联系人:韦丽珠,电话:65203212、13976592525,邮箱:807461096@qq.com。)
(二)扶贫产品线下销售数据和消费数据统计
1.各市县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负责统计本辖区内的线下销售数据,填写附表1报送省消费扶贫专项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周克佳,电话:65201203、13136086577,邮箱:474254755@qq.com。)同时,督促帮扶责任人及时将贫困户通过线上线下销售的产品收入记入扶贫手册,并及时在电子扶贫手册上予以更新。
2.各市县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负责统计本辖区内市县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线上线下消费数据,填写附表2报送省消费扶贫专项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周克佳,电话:65201203、13136086577,邮箱:474254755@qq.com。)
3.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统计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线上线下消费数据,填写附表3报送省扶贫办。(联系人: 陈国妮, 电话:68950130、18789073729;张爽,电话:65363825、18789097620,邮箱:shfp@hainan.gov.cn。)
4.各民营企业负责统计本单位线上线下消费数据,填写附表4报送省工商联。(联系人:栾晓军,电话:65318124、13876760059 ,邮箱:124124449@qq.com。)
三、数据报送时间
各市县区、各单位、各部门收到本通知后,分别按照上述数据统计分工,从2019年5月份起,每月25日前定期报送本年度内截止本月底的累计统计数据,逾期未报,视为本时间段内未有消费扶贫行为,以最近一次报送的数据作为其工作进展情况。省扶贫办、省工商联、南海网要及时汇总相关消费扶贫统计数据,报送省消费扶贫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由省消费扶贫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统一整理,报送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
四、工作要求
(一)消费扶贫活动及数据统计工作要力求从简,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绝不能出现“数据脱贫”“统计脱贫”“算账式脱贫”等问题。
(二)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统计消费扶贫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切忌为提高数据而产生网上刷单、虚假签约、虚构交易等现象。
(三)要做好消费扶贫数据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以便复核及校验相关数据。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关于定期报送线下消费扶贫数据的通知》(琼脱贫指办〔2018〕113号)文件废止。


附件:

附件1:市县区组织线下消费扶贫销售情况统计表
附件2:市县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线上线下消费统计表
附件3: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线上线下消费统计表
附件4:民营企业线上线下消费统计表



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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